《麟之趾》原文与鉴赏
作者: 李青山 【本书体例】
【原文】:
麟之趾(1),振振公子(2),于嗟麟兮(3)。
麟之定(4),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鉴赏】:
对这首诗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诗序和朱熹诗集传都认为是对文王后妃及其宗族子孙秉性仁厚的赞叹。韩诗和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则说“麟之趾美公族之盛也”,或曰“麟之趾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清姚际恒诗经通论也说:“盖麟为神兽,而不常出,王之子孙亦各非常人,所以兴比而叹美之耳。”上述种种,虽不尽相同,却都认为是赞颂贵族德行和高贵之作。今人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是孔子所撰的获麟歌,其奈证据不足。闻一多又翻新意,以为此诗与婚礼纳徵有关。联系到我国旧时婚礼常以“螽斯衍庆”、“麟趾呈祥”为喜庆对联,并绘制“麒麟送子图”为吉祥物,似觉闻说较为可信。就是说,这是一首婚礼用歌,不过不同于桃夭,它不是用于一般平民,而是用于大贵族的,即诗中所说的“公”。
诗中的麟,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祥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以此,麟被看作是吉祥、仁厚的代表。又这种神兽,传说与鹿同类,说文就解释曰:“麟,大牝鹿也。”据此,诗中所咏的麟,视作温顺的大鹿也可以。
之所以以咏麟来祝贺婚礼,既是取意于麟之吉祥、仁厚、温顺,也恐怕和那时的习俗有关。上古时代,男子向女子求婚,往往要献上自己猎获的兽物。因鹿是兽中之大者,所以更能表示自己的情意。此风沿习变化,后改用鹿皮代替,故说文说:“吉礼以鹿皮为贽”。闻一多所谓和婚礼纳徵有关,意即对方只要接受了贽礼,即表示接受了爱情,进而得以成就婚礼。
全诗三章,章三句。由“麟之趾”,而“麟之定”、“麟之角”;由“公子”,而“公姓”、“公族”。诚如范王孙诗志引论诗所说的那样:“趾、定、角,总是一个麟;子、姓、族,总是一个公。”在婚礼欢乐的气氛中,通过反复的咏歌,把子孙繁衍、族姓昌盛的良好祝愿,一层重于一层地表现出来,最后推向赞颂的顶峰,显示了喜庆的热烈和感情的浓重。三章结末一句“于嗟麟兮”,历来受到诗家的好评,或曰“三‘麟兮’咏叹有神”(方玉润);或曰“……‘于嗟’二字,多少回翔”(梁中字诗经精义集抄)从其艺术效应看,通过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赞叹,使得赞礼情韵悠长,感情的抒发格外充分,用最古朴的形式写出了最真挚动人的喜庆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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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 民贫则奸智生, 奸智生则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 生于匮不足; 匮不足之所生, 生于侈; 侈之所生, 生于毋度。故曰:审度量, 节衣服, 俭财用, 禁侈泰, 为国之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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